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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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00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接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和有关保险公司请示,要求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下同)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下同)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险种见附件。对附件中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保险险种业务在本文下发之前缴纳的营业税,可从其以后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中抵扣,抵扣不完的由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具体险种

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l、民生长裕两全保险
2、民生长宁终身保险
3、民生长顺两全保险
4、民生长乐两全保险
5、民生金榜题名两全保险
6、民生众悦团体年金保险
7、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
8、民生金喜年年两全保险
9、民生安康定期保险
10、附加每日住院给付保险
1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2、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13、高倍给付特约保险
14、提前给付特约保险
15、民生康吉重大疾病保险
16、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7、附加团体每日住院给付保险
18、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9、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0、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两全保险
2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2、民生团体年金保险
23、民生消费信贷保险
24、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5、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6、附加特种疾病每日住院给付保险
27、民生关爱特种疾病定期寿险

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医疗保险
2、世纪泰康特种定期寿险
3、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团体医疗保险
4、世纪泰康特种团体定期寿险
5、世纪泰康社会统筹团体医疗保险
6、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7、附加世纪泰康特需医疗金团体医疗保险
8、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个人医疗保险
9、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03)
10、附加世纪泰康防癌个人疾病保险
11、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2、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13、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14、泰康世纪之星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5、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
16、泰康松鹤延年(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17、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18、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19、泰康附加少几特定疾病保险
20、附加世纪泰康少儿住院个人医疗保险
21、放心理财投资连接保险

三、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l、信诚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2、信诚“运筹”慧选投资连结保险
3、信诚附加“运筹”慧选投资连结保险
4、信诚[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5、信诚[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6、信诚附加[创未来]润泽提前给付长期疾病保险
7、信诚[储易保]两全保险
8、信诚附加[储易保]提前给付长期疾病保险
9、信诚附加特别住院津贴长期医疗保险

四、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l、海尔纽约人寿附加额外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

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3、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4、平安重疾团体疾病保险
5、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

六、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康双福还本两全保险
2、海康明日之星教育金两全保险
3、海康步步高增额两全保险
4、海康附加定期寿险
5、海康幸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6、海康附加手术补贴医疗保险
7、海康附加住院费用补贴医疗保险(A型)
8、海康附加住院费用补贴医疗保险(B型)
9、海康福满多还本两全保险
10、海康福满堂还本两全保险
11、海康安心365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2、海康康顺两全保险
13、海康富利宝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14、海康附加非典卫士医疗保险
15、海康长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16、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17、海康福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18、海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七、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联众恒利两全保险
2、联众恒祥终身年金保险
3、联众恒益终身年金保险
4、联众锦绣前程分红年金保险
5、联众恒悦重大疾病保险
6、联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7、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附加合同
8、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9、联众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10、住院补贴附加合同
11、联众附加少儿医疗意外伤害保险
12、豁免保费附加合同
13、联众附加女性疾病健康保险
14、联众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类
15、联众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类
16、定期保险附加合同
17、联众附加少儿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8、联众福寿如意A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19、联众福寿如意B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20、联众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

八、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金利来两全保险(分红型)
2、安安年金保险(分红型)
3、福禄寿两全保险

九、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附加防癌终身健康(2003)保险
2、平安附加开心果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3)
3、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4、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5、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6、平安千禧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7、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8、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9、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0、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2000)
11、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2000)
12、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2000)
13、平安育英才保险
14、子女教育保险(B)(1999)
15、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16、平安世纪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17、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保险(新)
18、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死亡保险
19、平安航空意外保险
20、平安交通意外保险
21、平安旅行意外保险
22、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3、平安附加千禧平安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保险
2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2)
25、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2)
26、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27、平安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28、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9、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0、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1、平安千禧安康住院津贴健康保险
32、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33、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34、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35、平安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36、平安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37、平安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2003)
38、平安附加开心果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3)
39、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40、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41、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42、平安千禧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43、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4、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5、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46、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2000)
47、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2000)
48、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2000)
49、平安育英才保险
50、子女教育保险(B)(1999)
51、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52、平安世纪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53、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保险(新)
54、养老金保险附加终身死亡保险
55、平安航空意外保险
56、平安交通意外保险
57、平安旅行意外保险
58、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9、平安附加千禧平安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保险
60、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2)
61、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2)
62、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63、平安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64、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65、平安附加学生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66、平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67、平安千禧安康住院津贴健康保险
68、平安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69、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70、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71、平安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72、平安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73、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
74、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
75、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

十、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一)健康保险
1、太平怡康长期健康保险
2、太平益康长期健康保险
3、太平少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太平特定疾病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5、太平抗非典附加健康保险
6、太平真爱附加女性疾病保险
7、太平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保险
8、太平真爱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9、太平真爱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0、太平真爱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11、太平真爱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2、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3、太平安益长期健康保险
14、太平附加防癌健康保险
15、太平防癌还本型健康保险
16、太平团体附加意外医疗保险(200212)
17、太平绿洲附加团体生育医疗保险
18、太平团体女性疾病保险
19、太平附加团体驾驶员意外医疗保险
20、太平抗非典附加团体健康保险
2l、太平附加团体意外收入保障保险
22、太平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23、太平游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24、太平游附加境外紧急门诊医疗保险
25、太平附加团体婴儿特定疾病保险
26、太平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
27、太平附加团体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28、太平绿洲高端医疗保险
29、太平账户式管理医疗保险
30、太平长期健康保险
31、太平还本型长期健康保险
32、太平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二)年金保险
1、太平状元附加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3、太平状元附加大学教育年金(分红型)
4、太平状元附加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
5、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
6、太平状元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
7、太平福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
8、太平常青年金保险(分红型)
9、太平英才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0、太平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1、太平英才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2、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A款)
13、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B款)
14、太平智选团体养老金投资连结保险
15、太平智选团体企业年金投资连结保险
(三)普通寿险
1、太平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2、太平抗非典定期寿险
3、太平家得乐购房贷款定期寿险(A款)
4、太平家得乐购房贷款定期寿险(B款)
5、太平真爱附加定期寿险
6、太平关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款
7、太平关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款
8、太平寿比南山附加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
9、太平寿比南山附加养老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10、太平丰登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11、太平盈丰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12、太平盈丰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13、太平玉满堂两全保险
14、太平福满堂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5、太平福满堂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6、太平盈家投资连结保险A款
17、太平智胜投资连结保险A款
18、太平一世终身寿险
19、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
20、太平福满堂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2l、太平抗非典团体定期寿险
22、太平学生、幼儿定期寿险
23、太平团体母婴定期寿险
24、太平团体终身寿险(分红型)

十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
2、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3、成长绿荫定期寿险
4、附加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附加智多星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6、附加智多星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7、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8、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分红型)
9、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10、锦绣年华养老金保险(分红型)
11、转换定期年金特约
12、转换养老年金特约
13、附加员工福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4、附加如意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开元永祥还本定期寿险
16、附加开元安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7、开元丰瑞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18、开元丰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19、开元丰瑞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20、红双喜·望子成龙两全保险(分红型)
21、红双喜·养老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22、裕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3、开元永安还本意外伤害保险
24、附加开元安心住院津贴保险
25、团体旅游求援医疗保险(代理)
26、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个人)
27、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
28、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
29、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30、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31、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32、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33、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

十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一)寿险
1、太平盛世 长安定期寿险
2、母子福利定期寿险
3、太平盛世 特种定期寿险
4、团体特种疾病定期寿险
5、小康之家 事业有成两全保险
6、红利来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2003年9月)
7、红利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2003年9月)
8、红利来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2003年9月)
9、红利来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2003年9月)
10、太平盛世 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年9月)
11、太平盛世 状元红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年9月)
12、红葵花少儿两全保险
(二)年金
1、利恒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小康之家 长命百岁年金保险
3、信恒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三)健康险
1、太平盛世 特种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2、团体特种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3、附加母子福利健康保险
4、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5、太平洋师生团体人身保险

十三、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一)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
l、中保康联附加递增年金保险
2、中保康联康乐定期寿险
3、中保康联康乐终身寿险
4、中保康联康乐终身寿险(分红型)
5、中保康聚宝盆两全保险(万能型)
6、中保康联收入保障定期寿险
7、中保康联金色人生两全保险
8、中保康联翡翠人生分红终身年金保险
9、中保康联翡翠人生分红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10、中保康联金满堂两全保险
11、中保康联金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12、中保康联金色童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13、中保康联锦绣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14、中保康联两全保险
15、中保康联附加额外两全保险
16、中保康联万年终身寿险
17、中保康联乐得保消费信贷(个人型)定期寿险
18、中保康联乐得保消费信贷(联合型)定期寿险
(二)健康保险
1、中保康联钟爱一生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
2、中保康联附加女性长期健康保险
3、中保康联附加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
4、中保康联附加长期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5、中保康联附加长期伤残收入保障保险
6、中保康联附加豁免保险费健康保险
7、中保康联附加每日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8、中保康联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十四、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l、中宏附加额外女性健康保险
2、中宏附加女性健康保险
3、中宏“阳光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4、中宏附加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5、中宏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6、中宏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7、中宏附加“惠选”定期寿险
8、中宏附加“智选”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十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普通人寿保险
l、国寿少儿保险
2、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4、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5、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6、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7、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8、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9、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二)养老年金保险
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佥保险(B)
(三)长期健康保险
l、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2、国寿康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三)一年期健康险
l、国寿康乐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
2、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3、附加住院医疗补贴金保险
4、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5、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
6、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
7、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8、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9、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l0、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11、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
12、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
13、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
14、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15、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
16、国寿安达意外伤害保险
17、附加残疾保险

十六、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瑞泰财富工程投资连接保险

十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友邦金阳年金保险
2、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
3、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4、友邦金安年金保险
5、友邦金瑞年金保险
6、友邦丰盛十五年两全保险
7、友邦丰盛二十年两全保险
8、友邦丰盛二十五年两全保险
9、友邦丰盛五十周岁两全保险
10、友邦丰盛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
11、友邦丰盛六十周岁两全保险
12、友邦丰盛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
13、友邦如意宝5年期两全保险
14、友邦节节高分期给付两全保险(分红型)
15、友邦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分红型)
16、友邦附加天之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7、友邦附加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8、友邦理财宝十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
19、友邦理财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友邦护花神健康保险
21、友邦附加女性护花神健康保险
22、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23、友邦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24、友邦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25、友邦附加恩慈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26、友邦附加加惠五年期定期寿险
27、友邦附加加惠十年期定期寿险
28、友邦附加加惠十五年期定期寿险
29、友邦附加加惠二十年期定期寿险
30、友邦附加加惠二十五年期定期寿险
31、友邦附加加惠五十五周岁定期寿险
32、友邦附加加惠六十周岁定期寿险
33、友邦附加永安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4、友邦附加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5、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36、友邦附加加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37、友邦附加守护神重大疾病保险
38、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39、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40、友邦附加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41、友邦附加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
42、友邦附加加惠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
43、友邦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44、友邦附加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45、友邦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46、友邦附加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47、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48、友邦附加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49、友邦附加护身符定期保险(AcIR)
50、友邦至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B款)
51、友邦长鸿终身寿险
52、友邦附加豁免保费及预支保险金定期寿险
53、友邦金祥年金保险
54、友邦综合定期寿险
55、友邦康华两全保险
56、友邦常青树终身寿险(分红型)
57、友邦年年红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58、友邦年年红二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59、友邦年年红二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60、友邦年年红五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61、友邦年年红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62、友邦年年红六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63、友邦年年红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64、友邦年年红八十周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65、友邦金色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66、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
67、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伍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
68、友邦附加常春藤陆拾周岁养老两全保(分红型)
69、友邦附加豁免保险合同费用定期寿险
70、友邦附加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71、友邦安居宝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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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已经省政府2012年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正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招用农民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负有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建设领域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第五条 各级工会负责指导、帮助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工会应当依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对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

第七条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农民工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自招用之日起10日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1个月的,从其约定。
  
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农民工工伤期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对招用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直接责任,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并督促劳务分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资保证金属于用人单位所有,银行专户存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 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预算款中的工资部分单独列入账户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第十五条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为农民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帮助农民工获得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需要了解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应当为农民工主张工资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事件。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没有资金来源或者资金不能按时落实的,发展改革等部门不得批准。
  
建设单位利用政府投资所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展改革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单位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并责令其提出限期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行性方案。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其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筑业企业以及其他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的以下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二)建立相关管理台账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其他与农民工工资有关的事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建立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诚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发展改革、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向农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足额支付,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所欠工资和补偿金总额处以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农民工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交通部公告

海关总署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交通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交通部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监管规定》规定,自1999年1月1日零时起,拱北海关驻桂山岛及湾仔监管站、深圳海关驻三门岛监管站对来往于香港、澳门的小型运输船舶实施监管,并办理海关关封和舱单确认手续。桂山岛锚地位于东
经113°48′30″,北纬22°09′08″;湾仔锚地位于东经113°31′36″,北纬22°11′7″;三门岛监管站按季节设两个锚地,其中,三门岛锚地位于东经114°38′2″,北纬22°,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使用;北扣锚地位于东经114°38′,北
纬22°28′3″,每年5月至10月使用。从1999年1月1日起,凡是通过上述航道的所有来往港澳的小型运输船舶必须到各有关海关监管站办理申报、确认手续,否则,按走私论处。对来往于香港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的小型运输船舶,向口岸海关和港务监督部门直
接办理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货物申报手续。1996年1月1日实施的《海关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实行预报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于1998年12月28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199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