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访问俄罗斯联合新闻公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6 12:35:42   浏览:994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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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访问俄罗斯联合新闻公报

中国 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访问俄罗斯联合新闻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伊·谢·伊万诺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于2000年2月28日至3月1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了正式访问。两国外长举行了会谈,就双边关系和当前国际局势中的重大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会谈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气氛中进行。

  俄罗斯联邦代总统兼政府总理弗·弗·普京会见了唐家璇外长。唐家璇转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致普京的信。江泽民主席在信中对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普京强调俄方将恪守俄中全面协作的路线,根据双方发表的联合文件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和双方达成的协议,均衡地考虑双边各领域的合作;指出两国高层领导人保持定期会晤对发展和深化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双方重申今年将再次举行中俄最高级会晤。

  双方商定将认真准备,以使中俄定期会晤取得显著的实际成果。

  唐家璇和伊万诺夫在会谈中满意地指出,中俄相互协作不针对第三国,日益成为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重要因素。 两国外长主张应无条件地尊重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并认为借人道主义干预和保护人权之名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是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   

  双方强调,任何旨在破坏主权国家领土完整的行为都是不能接受的。   

  双方指出,在当前形势下,保持全球战略稳定对于保障世界和平具有特殊意义。双方商定将继续加强和深化两国在这方面的合作。1972年签署的《反导条约》是战略稳定基石,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为全面、严格遵守该条约而做出的共同努力。   

  两国外长重申,中俄在确保两国周边地区,包括亚太、中亚、南亚的安全与稳定问题上具有共识。双方均表示愿全面促进"上海五国"框架内的合作。   

  中俄支持亚太地区积极致力于维护地区安全的组织的活动,重申两国支持亚洲一些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主张。   

  俄方高度评价中国顺利实现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重申在俄中双方过去发表的共同文件中阐述的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致力于和平统一国家的努力表示支持。

  中方表示支持俄罗斯联邦政府在车臣采取的反恐怖主义行动。 唐家璇和伊万诺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访问期间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互免团体旅游签证的协定》。

  唐家璇外长对在莫斯科受到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并邀请伊万诺夫外长访华。伊万诺夫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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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疆分局“关于加强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管理的通知”的函

外汇管理局


关于转发新疆分局“关于加强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管理的通知”的函

(95)汇管非字第3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
据新疆分局调查反映,近期新疆地区发现有不法分子倒卖外汇水单和改动银行兑换水单的现象,银行在办理外汇兑换业务时由于内部管理不严以及业务操作上的某些疏忽和漏洞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外汇兑换水单是我国外汇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海关查验出境旅客可携带货物量的
凭据,伪造、改动外汇兑换水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使国家外汇管理混乱,使国家外汇收入减少,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新疆分局发现这一问题的同时,积极调查了解情况并采取了一些管理措施,其做法值得各分局借鉴。
现将新疆分局“关于加强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管理的通知”和关于“采取措施规范银行外汇水单管理”的简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管理,防止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附件:关于加强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管理的通知 新外管〔1995〕5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全疆各地、州、市分局,自治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最近,根据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仿冒和改动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的情况较为严重。甚至有变卖水单的现象。其目的是为了应付海关的检查,致使国家外汇收入减少。为严格银行内部管理,防止不法行为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银行外汇兑换水单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外汇指定银行要统一印制各自的外汇兑换水单,不得用其它凭证代替。
二、兑换水单必须加盖“外汇兑换专用章”。印章的规格、名称由各行自行统一核制。严禁与其它业务公章混用。
三、填制水单书写要规范工整,经办、复核人员签字(或签章)要齐全,金额要加注大写字样。
四、各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兑换专用章”印模及所使用的外汇兑换水单的式样要报海关及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五、对停用的外汇兑换水单,各行要妥善保管(或统一组织销毁),以防遗失造成不良后果。
六、各地外汇管理分局要对当地外汇兑换代兑点进行一次清理,凡是未报批的代兑点要限期补办手续。否则,一律停办代兑业务。
以上通知,务请即刻落实,请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1995年7月20日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公告 2013年 第33号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2013);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47-2013);

  三、《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48-2013);

  四、《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钾提取-滴定法》(HJ 649-2013);

  五、《土壤、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法》(HJ 650-2013)。

  以上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3194-91)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6月3日